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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科目考试。
中考体育科目考试项目分为必考类项目和选考类项目。必考类项目是指考生必须参加的考试项目;选考类项目是指考生从指定的多个项目中任选一项作为考试项目。
2025年中考体育科目考试的必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分值30分;选考项目为男、女生均从指定的五个项目中选择一项作为考试项目,分值30分,五个项目分别是一分钟跳绳、50米游泳、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及分值设置见下表)。
考生在中考报名时通过海南省中招管理系统选择体育选考项目并提交。学校在考生提交选择后下载并打印《2025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项目确认单》,考生和家长签字后交回学校妥善保管。如考生在签字后需要更改体育选考项目的,需在2025年3月10日前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学校同意并报市县招办备案后,在中招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同时再次打印《确认单》,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后留存备查。
2025年3月10日4月20日为省定中考体育考试时间段。考虑气温逐渐升高等因素影响,各市县应在3月20日前组织完成必考项目测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可延长至3月25日前完成。具体各项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确定后提前向考生公布。
中考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规则及标准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琼教体〔2021〕126号)相关要求和《2025年海南省中考体育科目考试项目规则》(见附件1)执行。
(一)必考类项目得分和选考类项目得分相加为考生体育科目考试最终得分。最终得分计入学生个人中考总分。
1.免考对象: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或因严重伤、病不能参加体育科目考试的考生。
2.免考程序:考生和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和家长签名),同时交验相关佐证材料。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病学生需提供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书面申请经学校初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市县中招办核准。有关佐证材料装入考生中考档案袋备查。
3.成绩计算:准予免考的考生体育科目成绩按C等的下限即36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
1.缓考对象:对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生理期)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的考生。
2.缓考程序:考前突发伤、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报学校和当地主考,经在场医生核准,当地主考签字同意后准予缓考。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的学生,经考场主考会同在场裁判等考务人员批准并报市县中招办备案,准予缓考。
3.缓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必考或选考项目结束后一周进行相应项目缓考。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县中招办另行通知。
(1)对正常参加缓考的考生,如已参加部分项目考试,则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
(2)对缓考时仍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如考生此前未参加任何项目考试,且符合免考伤、病条件,可按免考程序和成绩计算方法处理,如不符合免考条件,则其体育成绩按免考得分(36分)的50%即18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如已参加部分项目考试且有成绩,则按其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办理,符合免考伤、病条件的,履行免考程序后,未考项目可按项目满分的60%即18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不符合免考条件的,未考项目计为零分。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该生中考总分。
5.其他规定:无故缺席或已参加考试但无故中途退场的考生不再给予考试机会。申请缓考的考生不允许更改选考项目。考生在进入现场测试场地并检录后,如在考试过程中突发意外事故中断考试,可以申请缓考,否则不得申请缓考。
(一)海南省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成立)统筹指导我省中考体育工作的组织实施,省中招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督促落实。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本市县中考体育考试议事协调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考体育科目考试工作,并明确考务、督考、保密和数据存取、器材保管、保卫、医疗卫生、摄像、后勤、成绩复核、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及各自职责。具体负责项目测试的工作人员须选派思想素质高、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熟悉体育工作的担任,上岗前应组织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规定办事,端正考风,严肃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决不正之风。
(二)各市县负责必考项目测试。省考试局负责遴选第三方服务公司协助各市县进行体育选考项目测试。如有市县已购买选考项目测试设备,满足选考项目测试条件的,可向省考试局申请自行组织选考项目测试,经批准后实施,并接受省考试局的统一指导和监督。
(三)各市县应根据本地考生人数分布情况,以就近方便、易于管理、保证质量为原则,集中设置一个或多个具备封闭条件的考场,考场设施及条件必须符合各项目考试要求。
(四)各市县要编制“中考体育科目考试秩序册”并提前分发到各有关学校。中考体育考试使用全省统一的中考准考证号,考生须持中考体育考试准考证并经现场验证后参加体育考试。
(五)各市县在考前要对考试电子测试仪器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正常使用。在考试过程中因仪器故障而需要人工记录确定考生成绩的,须填写《2025年海南省中考体育科目考试人工确认成绩表》(附件3)并报送至省考试局备案。
(六)考试结束后各市县要及时将考生成绩从电子测试设备服务器中导出,并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学校显著位置统一公示一周,同时将考试测试设备服务器存放于保密室,并指派专人保管,不得改动服务器中的原始记录数据。对考生必考项目终点冲刺过程、选考项目全程要现场录像,录像资料应至少留存半年以备查。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考生的考试成绩,省中招办将对考生的体育考试原始数据进行复核、抽查。
(七)考试期间,省教育厅、考试局将组织人员到各市县巡视、检查,实行考试全程监督、指导。各市县要组织人员对每项考试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巡查、监督。考试过程中,除考务人员、各校带队教师及考生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考场或以任何方式干扰考试工作的进行。严禁出现考务人员或带队教师领跑、陪跑、跟跑等不利于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
(八)各市县教育部门在考试前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组织人员认真检查场地、器材,指导学校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医疗救护等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考试时考场内必须设立医疗救护站,以应对突发事件。
(九)各有关学校要落实学生考前体检制度,严格加强医务监督,对患有心脏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学生要避免参加大运动量练习和考试。要高度重视考生往返考场的交通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对集中运送考生的车辆要确保检测合格、性能良好,车况符合安全乘坐要求,严禁超载、超速。对外租用的车辆要确保车辆运营资质等符合规定,并签署合同约定双方的责任。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安全意识强,驾驶信誉度高。考生集中饮食点要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一)考试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申请免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该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并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考生故意操作测试仪器感应器使其损坏或无法正常工作的,取消该生该项考试资格;当场发现有者,一律清退出场,取消该考生和者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发现有并查实的,取消该考生和者考试成绩,并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开学后发现有并查实的,取消该考生和者的入学资格。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取消一批教育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琼财非税〔2016〕1080号)规定,中考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不得向考生收取中考体育考试报考费。
各市县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中考体育各科目考试实施方案(含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3月5日前报送至省考试局备案。
1.考试在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内进行。在弧形起跑线处起跑,不分道,起跑姿势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允许穿钉鞋参加考试。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2.考试采用长跑测试仪和人工手计时方法同时计取成绩,以长跑测试仪电子计时成绩进行评分。若长跑测试仪计时装置出现故障,可使用手计时成绩。若电动计时和人工计时同时出现故障无法计取成绩时,重新安排该组考试。成绩计取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1.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2.测试过程中无故退出考试,按本项最低得分计入该生考试成绩;测试过程中在突沿外侧完成考试,第一次给予相关考生黄牌警告,如若再犯则取消该生考试成绩。
(1)每场考试前到器材处领取带有感应器的四套不同颜色的考试号码衣、扩音器等;每场考试结束后,将器材送还至器材保管处。
(2)在备考区按考试分组集合考生,并提醒考生将所携带的物品放置到备考区统一保管。
(3)按编排名单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逐一核对准考证相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然后按考生编号发放同一颜色的考试号码衣协生穿戴整齐,并检查考生着装是否符合考试规定。
(4)与终点计时处联系确认考生着装颜色是否相符,并按要求将考生带到起跑处。
(5)每组考试结束后,以组为单位及时如数回收号码衣,按编号顺序和不同颜色整理备用。
2.主机操作员:主机操作员2人,主机操作记录员1人,其中1人为小组负责人。其职责如下:
(1)开考前与器材管理人员将测试仪摆放到考点指定位置,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试用,确保正常使用。
(3)800米和1000米测试时要有针对性地对测试仪器进行转换设置,保证准确无误。
(4)打印考试成绩记录单,与项目组长、监督员共同签名确认后交给记录员进行张贴公示。
(5)主机开机密码由考务组长与督考员共同掌管,须两人同时在场输入,方可使用主机。
(6)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并与考务组长协同解决。如果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修改,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由督考员、考务组长和主机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
(1)在起跑处组织考生按编号顺序进入跑道,核实该组考生与检录组提供的信息是否相符。
(4)考生进入起跑线时,要提醒考生:当听到终点计时处发出“各就各位跑”(或枪声)指令后,即可立刻起跑。
(5)如出现考生抢跑犯规行为时应立即中止比赛,利用哨声指令召回考生,重新组织考试。
(2)认真进行校对,确保名次与成绩相符,然后将成绩填写在成绩记录表中并签名。
(4)将主机操作员打印的两份考试成绩记录单,一份粘贴在手写成绩表上,以备复查,一份公示于考点宣传栏,供考生查询。
(2)在长跑考试中监督考生跑步的路线轨迹,引导考生朝正确的跑道前进。对于在弯道处企图越过内线走捷径的考生要及时加以劝阻,对执意不听劝阻、违规越线的考生要做好记录,并向考务组长报告。
(3)观察跑道上的情况,对于在跑道上突发意外事件如考生摔倒等,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考务组长报告。
(4)在考试中禁止无关人员穿越跑道,以免影响到考生,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室内、室外均可,测试场地平整,无安全隐患;每块测试点面积大小为2×2米的正方形区域并标明边界线,相邻两测试点至少间隔1米,每个考场根据场地大小设置8-20个测试点。
采用跳绳测试仪测试,考场统一提供跳绳,绳子为直径6mm包胶钢丝绳,长度为2.6-3米(可调节),考生采用正摇双脚跳绳在规定的区域内参加考试,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时间终了,计时器发出考试结束的提示声,考生即停止考试。跳绳时,脚的动作方法应为双脚均用前脚掌着地,落地时稍有屈膝缓冲动作,以一分钟计时所跳的次数计算成绩。
测试过程中跳绳绊脚,该次不计数,考生应继续进行考试;每名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以其中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第一次测试成绩为满分则不参加第二次测试。两次测试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考试信号未发出,考生提前开始跳绳,给予相关考生黄牌警告。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例:测试中考生单手持双柄空摇绳、原地空转绳柄;测试中出现双脚轮换跳、双摇、三摇等非单摇并脚跳绳动作;在测试中一旦脚踩线则视为出界,第一次出界时测试人员提示考生回到指定场地内继续测试,若考生再次出界则视为违例。出现违例则当次测试机会的成绩无效,两次测试机会均违例不再给予考试机会。
②按编排名单分组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凤凰联盟登录逐一核对准考证相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①开考前与器材管理人员将测试仪摆放到考点指定位置,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试用,确保正常使用。
③打印考试成绩记录单,与项目组长、监督员共同签名确认后交给记录员进行张贴公示。
④主机开机密码由考务组长与督考员共同掌管,须两人同时在场输入,方可使用主机。
⑤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并与考务组长协同解决。如果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修改,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由督考员、考务组长和主机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
⑤将主机操作员打印的两份考试成绩记录单,一份粘贴在手写成绩表上,以备复查,一份粘贴公示于考点宣传栏,供考生查询。
测试用游泳池需要证照齐全,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游泳救生设备配置齐全,游泳池长度为25米或50米(由各市县根据本市县情况选择相应泳池规格),水深不低于1.2米(具体由各市县根据测试泳池情况确定),有8-10个泳道,应设置出发召回线m以上的救生观察台。
(1)在25米游泳池内,考生统一从各道出发端处水中出发(为避免安全事故不允许采用岸上跳发式入水),出发姿势有如下两种,由考生本人选择其一:一是出发前双手扶池壁边沿,背对游进方向;二是面向游进方向身体直立,双脚脚后跟紧贴泳池壁。听到发令枪响或出发哨声时,蹬壁出发,到达另一端后,触壁转身,游一个往返,回到出发点以单手触壁时间记录考试成绩。
(2)在50米游泳池内,考生可选择采用岸上跳发式入水(如采用跳发式入水,则水深不低于1.35米),也可采用从各道出发端处水中出发(同25米游泳池考试出发姿势)。听到发令枪响或出发哨声时出发,到达另一端,以单手触壁时间记录考试成绩。
测试全程不能有任何辅助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手蹼、脚蹼等,除出发点和折返点,不允许串道、单脚或双脚接触池底,不得拉泳道线和干扰别人游进,违者取消成绩。如因特殊情况,在测试过程中单脚或双脚接触池底,但未因此获利,则不判为犯规。
对于第一次出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出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②按编排名单分组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逐一核对准考证相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①开考前与器材管理人员将测试仪摆放到考点指定位置,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试用,确保正常使用。
③打印考试成绩记录单,与项目组长、监督员共同签名确认后交给记录员进行张贴公示。
④主机开机密码由考务组长与督考员共同掌管,须两人同时在场输入,方可使用主机。
⑤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并与考务组长协同解决。如果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修改,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由督考员、考务组长和主机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
(3)手工计时员:至少8-20人,根据泳道配备,其中1人为小组负责人。其职责如下:
①在出发处组织考生按编号顺序进入泳道,核实该组考生与检录组提供的信息是否相符。
③考生到达各自的泳道时,要提醒考生:当听到终点计时处发出“出发信号”后,即可立刻出发。
④如出现考生出现抢码犯规行为时应立即中止比赛,利用哨声指令召回考生,重新组织考试。
②认真进行校对,认真做好成绩记录,确保名次与成绩相符,然后将成绩填写在成绩记录表中并签名。如果出现错误,要注明原因并签名。
④将主机操作员打印的两份考试成绩记录单,一份粘贴在手写成绩表上,以备复查,一份公示于考点宣传栏,供考生查询。成绩公示前要认真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公示。
考试场地:田径场中部的平整地面或独立的足球场,表面为人工草坪,各测试场地之间相互独立,避免测试过程中相互干扰。摆放足球测试仪。
考生听到测试开始指令后,从起终点线(白线)外带球前行,躯干触及起终点线(白线)前沿垂直截面开表,按照规定路线运球绕杆(蛇形线路运动),绕过第五根杆后返回,以同样的形式带球绕杆(蛇形线路运动)动作返回到起终点线(白线),球通过最后一个标志杆后到达终点时,带球人以躯干的任何部位触及起终点线(白线)后沿垂直截面时停表(如下图2所示)。
每名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以两次测试之中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两次测试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3分钟。
每组考生完成测试后,仪器自动打印成绩小票,由考官核实并记录被测试者成绩,并由成绩记录员进行成绩登记和公示。考生可以在公示栏查看成绩。
(5)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最后一个标志杆后到达起终点前,脚未触球;身体躯干的任何一部位未触及终点线即运球结束后人未过终点线。
特别说明:必须在往返带球中绕过每一根杆,如未绕过杆或在测试过程中碰倒标志杆,则加罚时间(每漏绕/碰倒一根杆加罚3秒,漏绕/碰倒n根杆加罚n×3 秒时间)。
②按编排名单分组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逐一核对准考证相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①开考前与器材管理人员将测试仪摆放到考点指定位置,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试用,确保正常使用。
③打印考试成绩记录单,与项目组长、监督员共同签名确认后交给记录员进行张贴公示。
④主机开机密码由考务组长与督考员共同掌管,须两人同时在场输入,方可使用主机。
⑤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并与考务组长协同解决。如果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修改,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由督考员、考务组长和主机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
⑤将主机操作员打印的两份考试成绩记录单,一份粘贴在手写成绩表上,以备复查,一份粘贴公示于考点宣传栏,供考生查询。
(4)足球项目测试员:每块足球项目测试场地配备1-2名测试员,其职责如下:
③监督考生考试全程,对于考生的违例行为要做好记录,并在考试结束后向成绩记录员及组长报告。
考试场地:在室内或者室外的半块标准篮球场地上,各测试场地之间相互独立,避免测试过程中相互干扰。电子测试仪、标志杆(高度不低于1.2米)。
考试用球规格:男生使用7号篮球、女生使用6号篮球,球内气压符合篮球竞赛规则要求。
考生自主确定从左侧或右侧3分线上放置的标志杆(左、右两侧45度角各一个)的一侧三分线外持球站立准备。考生持球站立准备考试前,不允许踩线)考试开始
以右侧出发为例,考生听到测试指令后开始考试,当其身体任意部位穿过三分线外沿的垂直面时开始计时(电子计时器倒计时一分钟开启),运球至篮下上篮或投篮,投进篮筐后(如不进,考生自愿选择补篮或者不补篮,但只允许补篮一次),运球返回3分线外(必须绕过标志杆),再运球上篮或投篮;若出现球出界,考生可捡球继续考试。如此反复,倒计时一分钟时间到,计时器发出考试结束的蜂鸣声。
以1分钟内进篮次数记录成绩(如下图1所示),每名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以两次测试之中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两次测试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测试中按照最新《FIBA 篮球规则》判罚,若出现以下情况均属违例行为,则不计算该次投篮成绩。
(4)考试期间或时间即将结束时,未运球至篮下,而是在标志杆附近直接起跳投篮等。
(1)篮球考试过程中只允许用同一个篮球考试。测试过程中,若考生暂时失去对球的控制,考生可自行拣回,在对球失去控制处继续运球,计时不停止。
(2)运球上篮或投篮后,可选择原路运球返回绕杆,也可选择另外一侧的运球路线)运球上篮或投篮后自己抢篮板球,投进则继续测试;不进则可选择补篮或运球继续测试,补篮可在抢篮板后直接进行补篮。
(4)如完成本次投篮后,在进行下一次运球至篮下上篮或投篮期间发生任何违例的情况,则不计算该次投篮成绩。虽不计算该次投篮成绩,但仍需按照考试规则完成运球至篮下上篮或投篮的路线)篮下指的是限制区,因此,需运球至限制区上篮或投篮。限制区外投进不计入成绩。
②按编排名单分组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逐一核对准考证相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①开考前与器材管理人员将测试仪摆放到考点指定位置,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试用,确保正常使用。
③打印考试成绩记录单,与项目组长、监督员共同签名确认后交给记录员进行张贴公示。
④主机开机密码由考务组长与督考员共同掌管,须两人同时在场输入,方可使用主机。
⑤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并与考务组长协同解决。如果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修改,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由督考员、考务组长和主机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
⑤将主机操作员打印的两份考试成绩记录单,一份粘贴在手写成绩表上,以备复查,一份粘贴公示于考点宣传栏,供考生查询。
(4)篮球项目测试员:每块篮球项目测试场地配备1-2名测试员,其职责如下:
③监督考生考试全程,对于考生的违例行为要做好记录,并在考试结束后向成绩记录员及组长报告。
④如考试时投篮或上篮出现球卡在篮筐与篮板间的情况,应立即向考生提供备用球,凤凰联盟登录以便考生继续完成考试。同时,及时处理卡住的篮球。
考试场地:场地设置在地面平坦、坚实的场所,在3×3 平方米平整地面摆放排球垫球测试仪、排球传球测试仪。排球传球测试仪固定在与地面垂直的墙上,高约2.2米处,男生在地面距墙1.8米处、女生在地面距墙1.5米处划线。如有两个排球测试场地同时开始考试时,两个排球测试场地之间的距离至少间隔5米。
①传球测试。考生站在线后(脚不得踩线或者越线,否则传球不计入总次数),对准排球传球测试仪自抛或自传开始考试,第一次传球成功后计时开始(电子计时器倒计时一分钟开启),以传球方法连续传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击球需达到仪器上方横杆高度。每次测试时间一分钟,时间到计时器发出考试结束的蜂鸣声。以一分钟内传球次数计算成绩(如下图3所示)。
②垫球测试。考生站在排球垫球测试仪中间(脚不得踩线或者越线,否则垫球不计入总次数),自抛或自垫开始考试,第一次垫球成功后计时开始(电子计时器倒计时一分钟开启),以垫球方法连续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击球需达到仪器上方横杆高度,垫球高度从地面起至球的底部不低于2.2米。每次测试时间一分钟,时间到计时器发出考试结束的蜂鸣声。以一分钟内垫球次数计算成绩(如下图3所示)。
②按编排名单分组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实,逐一核对准考证相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
①开考前与器材管理人员将测试仪摆放到考点指定位置,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试用,确保正常使用。
③打印考试成绩记录单,与项目组长、监督员共同签名确认后交给记录员进行张贴公示。
④主机开机密码由考务组长与督考员共同掌管,须两人同时在场输入,方可使用主机。
⑤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并与考务组长协同解决。如果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修改,必须书面陈述理由并由督考员、考务组长和主机操作员共同签字确认。
⑤将主机操作员打印的两份考试成绩记录单,一份粘贴在手写成绩表上,以备复查,一份粘贴公示于考点宣传栏,供考生查询。
(4)排球项目测试员:每块排球项目测试场地配备1-2名测试员,其职责如下:
③监督考生考试全程,对于考生的违例行为要做好记录,并在考试结束后向成绩记录员及组长报告。
3.协调安排每个考点现场配备一辆120急救车。4.及时有效地提供考试期间考生发生意外损伤、中暑昏厥等情况时的医疗救护。
1.负责采集考试过程中考生的头像、起跑、触点和冲线等关键信息,并保证图像完整清晰,为考生成绩复核提供原始凭据。
2.确保考试全程都在摄像头监控之下进行操作,每半天全部考试结束后,要确保考试设备回收完毕再拆除监控设备。
考试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中考体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本应急预案。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科学协作、以人为本、公平公正。(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考体育考试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严重影响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与考试秩序的事件。
省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省中考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省中考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省中招办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机构成员集中办公。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本市县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制定本市县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指挥本市县体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向省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有关事项。
各有关学校、考场建立考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本校(考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指挥本校(考场)体育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落实具体应急处理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请示有关事项。
考试前,各应急机构要收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单位(或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备用;考试期间,各市县及各考场的考试指挥通讯系统、值班电话、值班传真,要确保畅通无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级应急机构成员的移动电线小时开启(进入考试区内时须置于振动状态)。
各考场设一名负责安全监督的副主考,在每场考试前对考场情况进行检查,对场地卫生、器材、消防、用电、用水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1.集结区、准备区、检录区与候考区:应设置在开阔地带,便于考生集中和疏散。
2.考试区:地面平坦无坑、无杂物;跑道终点处要设有缓冲带;游泳池应设置救生观察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考场内及周边要设置明显的方向标示,如准备区、考试区、医疗站的位置,遇有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的路线与方向等。
1.设立医疗救护站,配备医务人员、医疗用品和急救药品、司机和汽车,以及时应对突发卫生事件和进行现场医务审核,为伤病考生进行现场处理,如现场不能处理,应报告主考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2.张贴“警示”,告知考生在体育考试期间,如果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或损伤,应报告学校带队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带队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救护站,由医务人员甄别能否继续考试,如果不能,应按程序办理缓考或免考医务审核手续。
若遇到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暴雨、雷电、地震等),无法开考或无法继续进行考试时,应视情形按以下方式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遇到全省范围内受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如气象台发布全省红色暴雨预警信号),由省考试局或市县中招办发出停考指令。
2.遇到局部地区受影响的自然灾害时(如气象台发布区域红色暴雨预警信号),由当地市县中招办发出停考指令。
3.因天气原因造成部分地区考生在赴考途中安全受到影响的,由受影响的考生学校报市县中招办或省考试局批准暂停考试后向考生发出停考指令。
4.若宣布停考后,已到达考场的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由考场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其人身安全。
5.发出停考指令的单位,应根据情况适时作出恢复考试的决定,并合理安排恢复考试,不得影响正常的考试秩序和公平性。
若遇到意外事故(如房屋倒塌、火灾、严重的人身事故及件等),应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考试局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防护和人员救治工作。
若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及其他严重公共卫生事件等),应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当地政府卫健委和省考试局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卫生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理。
若遇到供电事故,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应立即通知供电部门抢修,并报告省考试局。
考场必须加强对考试用的电子设备(含移动电子监控设备)的管理,做好防火、防雷、防水、防潮和用电安全工作。考试过程中若遇电子设备损坏,应立即维修或更换,并报告省考试局。
考场若发现舞弊事件,要及时控制现场,保护证据,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理,尽快恢复考场秩序;若发生重大舞弊事件应立即报告省考试局。
(二)做好对考生的常规体检工作和健康筛查工作。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或其它健康问题的学生,建议其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做好体检工作,以确保考试安全。在考前将本校可能影响考试安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情况汇总上报市县中招办,以便考场提前做好防控措施。
(四)关注考生临考前和考试期间的健康状况,对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做出适当的指引。
(七)若安排车辆接送考生,要确认有正式的营运资质和证照齐全,要安排教师跟车,不得超载,不得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1.提高对体育考试意义的认识,掌握应试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充分发挥运动水平。
2.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保证不带病、不带伤参加考试,避免出现伤害事故。
7.穿着合适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考试。考生不得穿铁钉专业跑鞋或皮鞋等参加考试。
9.考试期间,考生受伤或临时出现身体不适(如发热、腹泻、恶心、呕吐、头晕、胸闷、胸痛等),不要勉强、不能隐瞒,应及时主动向考场工作人员和带队教师报告,并提出缓考或免考申请。
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服从带队教师和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场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严格遵守考场规定,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及影响他人考试,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在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工作失职、采取措施不及时或不恰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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